上交所主板规范类强制退市
微wx笑 2022-11-12【金融知识】 1 0关键字: 强制退市
一、上交所主板规范类强制退市:13.4.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
一、上交所主板规范类强制退市:
13.4.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三)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五)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六)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13.4.9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之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对应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相关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且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形;
(三)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超过半数董事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备健全的治理结构,运作规范,信息披露和内控制度无重大缺陷;
(五)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重新具备上市条件;
(六)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的情形已消除。
公司出现前款规定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本所可以提请上市委员会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认定。
上市委员会审议期间不计入本所做出相应决定的期限。
13.4.10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作出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且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
(四)因公司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第三人为公司提供足额担保或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依据《企业破产法》作出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情形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应当提交法院指定管理人出具的监督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对公司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说明文件。
13.4.14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符合要求的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半数以上董事仍然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2个月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后6个月内,仍未解决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问题;
(六)公司股票因第13.4.1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强制解散条件成就,或者法院裁定公司破产;
(七)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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