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接相关投诉,此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查看详细内容昨天转载的文章:虚假人脸识别也能通过!谁来兜底AI时代的数据安全?原文链接:https://mp.wei
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接相关投诉,此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查看详细内容
昨天转载的文章:虚假人脸识别也能通过!谁来兜底AI时代的数据安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8x7vIU32kxM9VhZWrrl9g
然后我去让AI帮我分析一下哪里违规了:
请帮我深入分析以下文章,哪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https://ivu4e.cn/windvane/sees/2025-07-18/2104.html
得到的结果有意思了:
深入分析:文章描述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点
根据您提供的文章内容(标题:"虚假人脸识别也能通过!谁来兜底AI时代的数据安全?"),文章描述了犯罪分子通过伪造人脸识别信息,在重庆政务平台"渝快办"上非法变更公司法人,并质疑政务平台的数据安全保障责任。以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角度,逐条分析事件中违反的具体条款及理由。分析基于《网络安全法》的核心条款(2017年生效,2021年修订),聚焦政务平台"渝快办"作为网络运营者的法律责任。
1. 政务平台"渝快办"违反《网络安全法》第21条: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条款内容:
《网络安全法》第21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防止网络事件,应对网络安全风险。特别是防范"网络侵入"等危害行为。事件中的具体违反行为:
文章明确指出:"犯罪分子伪造全套材料,包括虚假人脸识别影像,通过'渝快办'线上平台完成法人变更"。这证明"渝快办"的人脸识别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未能识别伪造信息:技术措施不足:人脸识别系统作为关键认证环节,应具备防伪能力(如活体检测、多因素验证),但系统被虚假影像轻易绕过。
未防范"网络侵入":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典型的"网络侵入"(通过伪造信息非法访问并修改系统数据),但平台未能有效拦截。
法律后果: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59条,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的网络运营者,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警告;情节严重者可处10万-10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处1万-10万元罚款。
2. 政务平台"渝快办"违反《网络安全法》第41条:未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条款内容:
《网络安全法》第41条要求网络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时,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篡改或丢失。人脸识别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是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明确归类)。事件中的具体违反行为:
文章提到:"对方利用新法人身份发起密码修改请求,并通过人脸识别影像完成变更"。这表明:个人信息处理不当:平台存储的人脸识别信息被犯罪分子伪造利用,导致真实法人信息被篡改。
安全措施失效:作为政务平台,处理高敏感信息时应采用更高安全标准(如加密存储、动态验证),但系统未有效防护伪造攻击。
法律后果: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64条,违规处理个人信息可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10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3. 政务平台"渝快办"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第31条:未履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义务
条款内容:
《网络安全法》第31条规定,公共通信、政务服务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CII)的运营者,需实行更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安全审计、应急预案)。事件中的具体违反行为:
政务平台"渝快办"属于政务服务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因其涉及企业登记、公民数据等公共利益):安全措施不足:文章质疑"政务平台为何未能识别虚假人脸",且主管部门回应"仅做形式审查",表明平台未部署AI伪造检测、行为分析等高级防护。
未及时响应事件:事件暴露后,平台未主动修复漏洞或启动应急预案(如暂停高风险操作)。
法律后果: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65条,CII运营者未履行安全义务可处50万-500万元罚款,吊销业务许可;直接责任人处5万-20万元罚款。
4. 主管部门回应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第25条:未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条款内容:
《网络安全法》第25条要求网络运营者在发生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中的具体违反行为:
文章描述:"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需两三个月调查核实",期间公司面临资产被控制风险。这表明:响应迟缓:作为政务平台的监管方,未立即暂停非法变更或冻结账户,放任风险扩大。
未充分协作:平台未主动与公安机关联动处置(文章提到"警方已立案"但未提平台配合)。
法律后果: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59条,主管部门可对运营者处以警告或罚款;若涉及渎职,监管人员可能被行政处分。
总结:违反《网络安全法》的核心问题
违反主体 | 违反条款 | 核心问题 | 法律风险 |
---|---|---|---|
政务平台"渝快办" | 第21条 | 未采取技术措施防范虚假人脸攻击,导致系统被非法侵入 | 罚款10万-100万元,责任人罚款1万-10万元 |
政务平台"渝快办" | 第41条 | 处理人脸信息时未保障安全,致个人信息被伪造和篡改 | 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最高100万元 |
政务平台"渝快办" | 第31条(如适用) | 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未实行严格防护和应急预案 | 罚款50万-500万元,吊销许可 |
主管部门 | 第25条 | 响应迟缓,未及时控制风险 | 运营者被处罚;监管人员行政处分 |
附加分析:文章本身是否违法?
文章内容未违反《网络安全法》:
文章为事实陈述(如"犯罪分子伪造人脸识别""政务平台未识别")和合理质疑(如"谁来兜底数据安全"),无虚假信息或煽动性内容。相反,它促进了公众对网络安全的关注,符合《网络安全法》第12条"国家支持研究网络安全"的精神。但需注意风险:
若文章细节涉及国家秘密或未公开漏洞(如具体攻击技术),可能违反《网络安全法》第26条(禁止传播危害网络安全信息)。但本文未披露技术细节,仅描述事件,故不构成违法。
建议改进方向(基于《网络安全法》)
政务平台应升级安全措施:部署AI反欺诈系统(如动态活体检测)、实施多因素认证。
加强监管协作:建立"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政务平台"联动机制,快速响应事件。
企业自我保护:定期审计系统漏洞,符合《网络安全法》第22条(网络产品服务需符合国家标准)。
注:分析基于文章描述的事件,实际责任需由网信办、公安等部门调查认定。本文仅从法律角度解读,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进一步维权,建议涉事企业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9条向网信部门举报。
AI生成内容的链接:
"请帮我深入分析以下文章,哪里违反了《中华..."点击查看元宝的回答
https://yuanbao.tencent.com/bot/app/share/chat/tmYr0Yl5I0Yz
信息来源:内容由AI生成
本文为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
下一篇:返回列表